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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天桥区:以“蓝黄合绿”倾力护佑“黄河安”

发布时间:2024-03-22 08:52:29 | 来源:大众网 | 作者:袁菁 | 责任编辑:

自然色中蓝色和黄色融合在一起就是绿色,近年来,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创立“蓝黄合绿”守护黄河安澜公益诉讼品牌,以“蓝黄合绿”倾力护佑“黄河安”,致力于打造黄河沿线的“绿色”生态、美好生活,多措并举不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思想建队尽锐出战 擦亮“检察蓝”底色

近年来,天桥区检察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第四检察部现有6名检察人员中挑选出在省、市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获得标兵、能手称号的2名检察官和1名年轻的检察官助理组成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要求团队成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的创新履职做法,坚持守正创新,着眼长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职担当。去年,1名检察干警荣获济南市“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理念引领四位一体 守护黄河流域自然“黄”

充分运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支持起诉等手段,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刑事打击+公益诉讼+警示教育+生态修复”四位一体办案模式,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迅速恢复受损的公共利益,将检察机关刑事惩戒、警示教育和保护公共利益的职能发挥到最佳。近年来,该院共办理此类案件16件。办理的督促保护生态公益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追究张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将其积极履行补种义务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通过对受损地块补植复绿的方式,促使黄河沿岸生态环境得以及时修复。

注重黄河滩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巡察督导。针对在黄河滩区乱倾倒渣土、生活垃圾乱堆乱倒等问题,向黄河河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10份,均被采纳,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形成了共同督促滩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新局面。办理的辖区某街道丁庄村黄河临河滩区内构筑物影响黄河行洪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拆除了构筑物,后该地块被某生态环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进行草坪种植。现已建成占地400余亩的黄河生态草坪基地,每年可供济南市绿化用草坪60万平方米,每年固碳40余吨,有效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起到防风固沙、涵养水源的作用。

拓宽思路,多元保护提升黄河流域的人文“绿”

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不仅需要绿水青山,更需要优质人文环境的支撑。天桥区检察院多点发力,聚焦文物保护、安全生产领域,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办理涉文物保护、英烈保护、安全生产领域等公益诉讼案件18件,努力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针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济南泺口黄河铁路大桥”纪念碑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周总理视察泺口黄河铁路桥纪念地”石碑周边环境杂乱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责,整治绿化环境,对纪念地进行联合保护和开发,打造成市民及游客新的“打卡地”。就黄河百里风景区内“泺口九烈士纪念碑”背面被人为涂画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针对检察建议的内容,对纪念碑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加强了宣传英烈事迹、弘扬英烈精神的相关工作。

该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扁鹊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济南市检察院评为“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黄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系统思维,协同战略汇聚双赢多赢共赢合力

坚持系统思维,积极行动,与区河长制办公室、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天桥黄河河务局等5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督察长、流域长、网格长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区域协作、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检察监督新格局,不断提高水环境治理保护水平,共同推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同区自然资源局会签《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生态保护新格局,持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注重借助“外脑”力量,聘请来自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听取专业意见,提出综合治理建议,不断提高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

以检察公益之名,守护黄河安澜。天桥区检察院以“检察蓝”的底色不断融入黄河“生态绿”,描绘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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