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文明 山西对境内黄河海河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
发布时间:2020-05-20 19:04:4819日从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传来消息,为养护全省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该厅决定对全省境内的海河流域实行禁渔期制度。
本次海河流域禁渔区为桑干河、滹沱河、漳河的干、支流河段,以及干、支流所属的水库、湖泊、湿地,禁渔期为每年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此前,山西已对境内黄河流域实行了禁渔期制度,禁渔区为黄河、汾河、沁河干流河段以及所属一级支流的干流河段,禁渔期为每年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农垦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相关单位因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山西省农垦与渔业渔政管理局批准。
据了解,自禁渔期开始以来,山西各级渔政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禁渔工作,多次开展了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对各类违规捕捞行为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强化禁渔期制度的施行,进一步提升渔政执法工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