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在黄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
发布时间:2020-05-26 19:05:19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青海代表团建议,支持在黄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
建议中说,在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格局中,黄河青海流域是“青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和“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安全屏障”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水塔”。黄河青海流域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特点于一体,既存在先天不足的客观制约,也有后天失养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特别是由于该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生态保护区域范围大,农牧民增产增收困难,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谋求发展的矛盾无法有效突破。
代表团建议,在中央层面尽快制定出台《生态补偿工作条例》,形成制度、政策、资金合力;中央财政新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支持建立黄河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在水资源、荒漠、耕地等方面尽快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