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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司法厅高站位做好《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审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11-24 11:32:25 | 来源:新甘肃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培刚

原标题:甘肃省司法厅高站位做好《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审查工作

甘肃是黄河战略的首倡之地,为了增强“上游意识”、彰显“上游作为”,省委和省人大及时作出制定《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的决策,于2022年初启动《条例》立法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颁布后,省人大常委会定于11月下旬对《条例》草案进行审议。作为政府立法审查部门,省司法厅把做好《条例》的审查修改工作作为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克服立法任务重、审查时间短的困难和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采取有力措施做好草案的审查、论证、修改工作,使草案顺利通过11月14日省政府第190次常务会议审议。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条例》是沿黄九省区第一部关于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性立法,具有探索性、实验性的特点。省委高度重视《条例》的制定工作,成立了由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和省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的立法专责小组。省司法厅在立法审查全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围绕解决现有政策、制度与实际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专责小组报告,对立法审查中的重要事项厅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及时向省人大请示报告,确保将党中央、省委关于黄河流域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到立法之中。

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立法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涉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用于指导立法。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理念要求和“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四强”行动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到法规条文中,把甘肃省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黄河保护治理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转化为“法言法语”。为了提高立法审查的质效,将条例制定成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领域的立法精品,省司法厅邀请水利部黄河委员会参与黄河保护法立法的专家和兰州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从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的权威专家学者组建立法审查专家团队对草案论证修改给予指导帮助,对各位专家从不同角度提出的五十余条建议予以吸纳,确保了立法文本的高质量、高起点。

恪守立法为民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

拓宽人民群众参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立法的渠道,将人民群众关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点找准把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通过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书面征求14个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向省人大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征求对《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草案送审稿)》的意见建议,结合甘肃省工作实际对征集到的67条意见建议进行充分吸收,把解决人民群众在黄河治理、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用水节水、灌溉绿化、水源涵养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质追求,在立法中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保障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群众所想所愿。(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龚利芳)

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四川将实施四大创新行动
到2025年,四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初步形成。近日,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水利厅、省林草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科技支撑四川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为水源涵养功能提升、水安全保障、环境污染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甘肃省司法厅高站位做好《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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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岸边加快崛起高质量发展新城
开车穿过有“万里黄河第一隧”之称的济南黄河济泺路隧道,5分钟即可从黄河南岸的济南主城区到达北岸的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放眼望去,这里工地遍布、塔吊林立、设备轰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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