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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立法衔接黄河保护法 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

发布时间:2023-02-09 10:21:40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培刚

陕西立法衔接黄河保护法 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

共同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九曲黄河,浩荡东流,孕育了中华文明。黄河宁,天下平,从古至今黄河治理都是安民兴邦的一件大事。地处黄河中游的陕西,干流全长719公里,是黄河流域的心脏地带,对其生态保护的治理对全省乃至全国都十分重要。

大河奔涌,治理久久为功。近年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持续推进地方立法和人大监督工作,制定修改的多件省级地方性法规涉及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和修复、河道整治和水土保持等方方面面。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2月1日,《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是黄河流域9省(区)第一部保护黄河重要支流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充分衔接,从2023年4月1日起同日施行,法治将成为黄河及其流域生态保护的有力保障。

“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为了母亲河奔腾不息,一场针对黄河流域生态治理的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也正在三秦大地加快推进。作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新设立的派出机构,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守护黄河清流中彰显了检察担当。

跨行政区划改革下好司法助力先手棋

陕西省铜川市有一条河,叫漆水河,属渭河支流。河水横贯市区南北,河边柳树遍布,形成“袅袅城边柳,青青陌上桑”的美景。而关中平原检察院成立后办理的首起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案,便与此河有关。

时间回溯到2022年7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委的领导下,陕西省检察院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改革突破口,经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立了关中平原检察院等4个派出检察院。

其中,关中平原检察院、陕北高原检察院,专门管辖黄河流域跨行政区划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由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作为上一级检察院履行相应诉讼职责。

2022年10月,关中平原检察院办理了陕西蒲城某公司跨区划倾倒工业废水案。经查,该公司违法委托他人将1200余吨工业废水通过长途运输直排至铜川市王益区污水管网。这些强酸性工业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漆水河,与沮河汇合后最终流入渭河,严重危害黄河流域水体环境。

“办案中,我们专案组打破了地域限制追根溯源,协同地方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对涉案企业工业废水产生、运输、处置等问题规范管理,并对辖区内60余家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从源头解决问题。”关中平原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检察官原晓鸣向记者介绍说。

“与一般环境受损问题相比,黄河流域跨行政区划的环境受损问题涉及范围广、社会关系复杂,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需要打破传统行政区划的约束,不断探索和总结出更多有益经验,更好地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陕西省检察院派驻关中平原检察院指导组组长韦媛媛深有感触地说。

在陕西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王浩公看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从跨区划管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入手深化跨区划检察改革的这步先手棋,有助于以法治方式平衡好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为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现代化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各方协同作战净化黄河“毛细血管”

“以前,渣土车往河边和耕地偷倒垃圾,现在垃圾都清理了,地里种上了庄稼,河边环境也好多了。”新年伊始,关中平原检察院办案人员到西安市鄠邑区涝河三过村段查看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时,村民喻念东高兴地说。

涝河,系古都长安八水之一,是黄河最大支流渭河的一级支流。2021年10月,陕西某基础工程公司、西安某汽车运输公司违法向鄠邑区涝河三过村段河道及周边耕地倾倒建筑垃圾,总占地面积近28亩,严重影响河道行洪,破坏了涝河流域生态环境。

接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跨区划倾倒建筑垃圾案件线索后,陕西省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及时梳理线索并交由关中平原检察院办理。关中平原检察院依法向多家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不仅督促解决了建筑垃圾倾倒地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还推动建筑垃圾排放地西安市雁塔区、西咸新区加强完善了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运输管理、消纳处置等方面的监管,让跨行政区划检察办案成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清水河,系渭河的一级支流。近年来,周至县哑柏镇因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导致该镇生活污水直排,造成清水河哑柏段约5公里的黑臭水体污染,严重损害了周边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

办案中,关中平原检察院多次组织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公开听证,厘清了多家行政机关的监管职责,形成了政府协调、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各家行政机关配合的整体治理方案。

2022年11月24日,关中平原检察院向两家行政机关分别发送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对河道水环境进行治理。同时,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完成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立项、建设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了生活污水处理问题。

“靠镇上‘单打独斗’解决排污问题,真有些吃力。有了检察机关的支持和监督,各部门协同作战,效果明显好多了。”周至县哑柏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说。

“整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问题,一刻也不能等。”关中平原检察院副检察长章勇表示,“我们将接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巩固办案成效,推动从根本上解决黑臭水体的治理问题,净化黄河的‘毛细血管’,保护黄河生态安全。”

探索多方参与共享共治保护模式

“我是陕西周至人,从小在渭水边长大,保护母亲河的生态环境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安康市绿色秦巴环保公益服务中心主任李鹏博表示,能和检察机关一起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他感到很自豪。

据了解,安康市绿色秦巴环保公益服务中心是陕西省首个以水环境保护为己任的公益环保组织,目前该中心已有上千名志愿者,河流守护团队覆盖陕西省境内安康、西安、宝鸡等5个城市,成为民间护河的一支重要力量。

2022年9月以来,根据该中心提供的案件线索,关中平原检察院已经对两件涉农村黑臭水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立案调查,这是检察机关加强对外协作配合、共同守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

在办案过程中,关中平原检察院不断加强与黄河流域关中平原地区的西安、宝鸡、渭南、咸阳等地区检察机关沟通协作。目前,咸阳、渭南等检察机关已向关中平原检察院移送相关案件线索,协助调查取证,跨区划检察院集中管辖与区划检察院地域管辖相辅相成、一体履职的生态环境法律监督体系优势逐步显现。

同时,关中平原检察院还主动对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陕西省生态厅等多家单位,拓展案件来源;走访西北大学城市环境学院等专家团队,加强专业化建设,形成协作机制;与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共同开展渭河巡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跟进监督,不断扩大跨区划黄河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朋友圈”,探索建立多方参与、共享共治的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

“以司法之力护黄河安澜,让母亲河生机永续,是我们始终如一的使命担当。”关中平原检察院检察长朱卫兵表示,今后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检察办案工作新机制,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安澜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孙立昊洋 本报通讯员王瑾)  

玛多县黄河乡召开2022年度乡村振兴工作专题汇报会
会议还就乡村振兴及近期群众反映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各村要对光伏产业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做好规划预算,兽医站要做好民间兽医培训工作,要加大力度督促各村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为生态畜牧业发展保驾护航。会上,主管乡村振兴副乡长向乡人大做了乡村振兴专项汇报,乡人大主席团及人大代表,听取并审议了《黄河乡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专项报告》,并指出2022年,黄河乡把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以赴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奠定扎实基础。2月9日,玛多县黄河乡召开2022年度乡村振兴工作专题汇报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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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出台规划推动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
近日,山西省印发《黄河流域(山西)水生态环境建设规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实现黄河干流8个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16条入黄支流入黄口水质及3条出境河流出境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域岸线修复比例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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