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断面水质不达标 “双倍惩罚”责任县区
发布时间:2022-04-19 10:40:23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李培刚“全市要新建污水管网88.7公里,改造老旧管网57.8公里、实施雨污分流改造88.9公里,新建2座、提标改造9座污水处理厂,新建6处人工湿地……”日前,山东省菏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下达2022年市委书记、市长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交办单,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
据了解,今年以来,菏泽市部分断面水质出现反弹,影响了辖区水环境质量改善进程。究其原因,主要是城乡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县区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等情况,是影响全市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此外,畜禽养殖污染、部分涉水治理项目建设滞后、氟化物不达标等也是重要因素。
对此,菏泽市积极组织业务精干力量,每周对有关县区国、省控断面及河道重点工程进行2-3次督导检查,调查、分析断面超标原因,将水质信息及时反馈责任县区,督促加快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和重点涉水工程建设。
同时,菏泽市动员全市上下,全面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四清”行动(即重点围绕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1年度群众不满意信访件及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的带*号及未办结的信访件,空气质量保障期间国家、省推送交办问题,大气、水、土壤、固危废等四类问题),自4月2日起,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采取清查、交办、督导、督办等工作形式,交办121个突出水环境方面问题,对167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470个重点入河排污口进行回头看,按照不查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达标不放过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意识,强力推进全市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工作。
针对河流断面氟化物超标问题,菏泽市重点针对自备水井、地热取水井等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县区严格建筑工地降水处置、落实地热尾水回灌要求、加快居民地表水源改造、引黄河水作为饮用水源,解决河流水质氟化物等指标超标问题。
菏泽市还提高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考核额度,对水质不达标的断面责任县区,实行“双倍惩罚”;进一步完善自动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增设市控考核断面,彻底分清县区治水责任。
下一步,菏泽市将持续构建水污染防治大格局,进一步压实县区及有关部门环保责任。对于水质长期超标断面,实施区域从严审批,落实断面长及相关工作人员约谈、调查追责等工作机制。严格实施纵、横结合的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公开通报补偿情况。加强涉水企业环境管理,倒逼治污主体加大投入,强化运维,进一步降低入河污染负荷。加快重点工程建设,坚决确保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完)